| 劳模、专家、华侨、归侨、台籍、侨籍、军人子女加分规定--哈市 | |
| 作者:哈市教育…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教育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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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子女(引资100万美元以上者);军人子女在中考时加分的规定 事项名称 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子女(引资100万美元以上者);军人子女在中考时加分的规定 审批机构 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61号 联系电话 0451—53638958 审批条件 本市参加当年中考的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获得省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人员子女和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为我市引资到位100万美元以上的侨眷子女;驻哈或在外服役原籍在本市的军人子女。 所需材料 全国劳动模范子女须提交其父母获得的由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原件、户口簿和市总工会证明;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子女须提交其父母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户口簿、加盖父母工作单位公章的审批表复印件和省人事厅专家处证明;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提交《归侨、侨眷证》,户口簿及市外事侨务办侨政宣教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不含去台人员家属)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台办证明;侨眷子女须提交侨眷证、户口簿、市外事侨务办侨政宣教处证明和市外资局外资管理处出具的引资证明,军人子女须提交军官司证复印件、军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军人和配偶结婚证,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审批表。 分 值 重点高中统招、配额录取时加2.5分,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时加5分。 审批程序 考生在报名时向学校(或户口所在区中招办)提交相关证明,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查(户口在外区的考生直接由户口所在区中招办审查)认定后,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由考生填报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批表,学校审查无误后,由校长签字,报区、县(市)中招办审查,之后报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实行集体审批。市招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得政策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媒体公示。军人子女中考加分的审查程序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统一汇总(军人所在单位不在驻地的将审查材料报居住地人武部政工科审查汇总)后报市军人子女教育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军人子女携带审查材料交学校,学校审查认定后,考生填报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批表,学校汇总后报区中招办审查,市招考办审批。 办结时限 6月5日前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当年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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