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及部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规定--哈市 | |
| 作者:哈市教育…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教育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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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关于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中考加分的规定。 事项名称 关于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中考加分的规定。 审批机构 各区(县)市中招办 办理地址 参照当年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件) 联系电话 0451—53638958 审批条件 本市参加当年中考的报考普高或职高的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 所需材料 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须提交学籍;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须提交户口簿。 分 值 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报考普高或职高统招录取时加5分;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报考普高或职高统招录取时加3分。 审批程序 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考生和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须在报名时向学校(或户口所在区中招办)提交有关证明,学校审查认定后,考生填报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批表,学校报区、县(市)中招办审批。 办结时限 6月5日前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依据 当年哈尔滨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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