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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故乡》里的四个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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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彬 文章来源 会员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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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故乡》里的四个圆规
陈彬
《故乡》里出现的那朱颜已改的“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被鲁迅妙笔生花地喻为圆规,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又给修辞学提供了佳例,是难得的文苑瑰宝。
对“圆规”的分析,有不同的意见。我认为分析“圆规”的时候要从语义着眼,部分的语境要服从整体;同时还要考虑作者的思路、着眼点和风格,而不是拿了固有模式去套合,闹出“戴眼镜的是爸爸”的笑话来。
《故乡》里的圆规有四个,而且分属不同的修辞格。
第一个圆规是明喻。鲁迅将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站着的杨二嫂的形态打了个比方──“正象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它以比喻词“象”将本体杨二嫂站着的姿势和喻体圆规构成了作者视力线内和形象思维所能联想的相类的比喻关系。格式是:主体(感觉摄取的客观事物)+象(比喻词或隐而实存的比喻词)+喻体(联想相类似的事物)=明喻。
第二个圆规是摹拟。(拟物)“……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有人认为这是省略了比喻词的明喻,是“这种象圆规式的姿势”的简缩语,“象”或其他相类的比喻词被省略后,模式还是本体、喻体和潜在的比喻词。我认为不能单纯地以比喻词的隐现与否或判断词“是”之类的有无来决定其关系相类或相合,从而判别它是明喻或是隐喻。请看:先前杨二嫂终日坐着,作者从没有见过她叉开了两脚形同圆规的站态。而今,着眼点是两只脚,又用了一个虚语素词尾“或”进行摹拟,组合成了圆规和或紧密结合的“圆规式”,并以此作“姿势”的定语,为叉开两脚的姿式勾勒了描摹色彩浓重、形象鲜明的拟物格。作者把比喻和摹拟并蓄兼用,表现出摹拟为主的色涵比喻的语言艺术,把站着的杨二嫂的两脚的架式摹拟得淋漓尽至。它承接上文的一个比方,进一步塑造出一个使读者笃信的逼真的艺术形象。同时,又用指别代词“这”来强调认定其姿势形同圆规之物而无疑了。因而为第三个不出现本体,而单用喻体“圆规”进行指代按下了明晰的思路、和迂回递进深化的伏笔,使读者明了第三个“圆规”的来龙去脉。
第三个直接用“圆规”借喻杨二嫂的语境是这样的:“……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这个“圆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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