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顿·休斯简介
兰斯顿·休斯(1902~1967)1902年2月1日,休斯生于密苏里州的乔普林市,是著名的黑人诗人、小说家、剧作家和政论家。他是20世纪20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杰出代表,被誉为“黑人桂冠诗人”。
兰斯顿·休斯从小父母离异,跟随外祖母、母亲和亲友生活。他在美国中部受中等教育,在哥伦比亚大学只读了一年书。后来,他曾在林肯大学继续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他当过报童、轮船餐厅侍应生、看门人、茶房,18岁在墨西哥当英文教员,后来流浪在西欧,当过水手、巴黎夜总会的厨子等,生活经验非常丰富。
休斯从“哈莱姆文艺复兴”时代开始创作,受过“新黑人运动”的影响,早期创作带有民族主义和唯美主义倾向。
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和举世闻名的诬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罗案”提高了他的觉悟。他曾到过苏联和中国,曾以记者身份参加西班牙内战,通过接近工人运动,他的立场逐渐转向革命一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的创作一度减弱了斗争精神,但很快又转向现实,写出了歌颂工人运动、反对种族歧视的作品,如诗篇《新的歌》《让美国重新成为美国》,长篇小说《辛普尔这样主张》等。
50年代后,他的创作中又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他的某些诗歌被认为是先锋派的作品。
从总的倾向来说,休斯一生的文学活动都是同他所处的时代的美国黑人运动紧密相连,同广大黑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休斯的创作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美国黑人的社会生活,倾诉了他们的苦难与辛酸、欢乐与希望,以及对自由、民主的追求与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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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自己的民族,为自己种族的文明和尊严而骄傲,这种感情最充分地体现在他早期那首著名的诗篇《黑人谈河流》中。
休斯的诗歌从黑人的音乐和民歌中汲取营养,把爵士乐的节奏融入于自由诗中,因而他的诗开阔,舒展,节奏热情得像爵士乐那样强烈。他的诗格调清新,意境深远,具有震撼人心的感人力量,对美国现代黑人文学与非洲黑人诗歌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